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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3日訊 隨著移動支付的興起,顧客手機掃碼、商家使用二維碼收款的收支模式應運而生。一些不法分子卻發現了“商機”,以偷換商家收款碼的方式實施違法犯罪。近日,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就公訴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申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新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6000元。 2024年9月,新羅區某菜市場一攤位商戶發現一早賣出的貨品款項均未進賬,查看收款二維碼,才發現支付頁面上顯示的收款人竟不是自己,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申某某抓獲。 原來,申某某趁商家不注意時,將事先準備好的收款二維碼粘貼在商家的收款二維碼上,以此竊取顧客通過掃碼支付給商家的錢款。經查,申某某通過上述手段在龍巖、寧德等地市多家菜市場攤位及沿街店鋪連續作案,累計盜竊金額1萬余元。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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