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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進“厝邊” 糾紛化“無形” ————惠安法院扎實推進“三官一律”進社區工作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4日訊 “老王,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即便你還沒住進來,卻也在享受著物業服務了,你看你們小區這設施、這綠化、這安保做得還是相當不錯的,而這都要靠大家交的每一分物業費來維持…………” 近日,惠安法院城關法庭在轄區某小區巡回審理一起業主以未入住為由拒交物業費而引發的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邀請小區居民旁聽,更通過庭審釋法,闡明物業費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就算業主買了房沒有入住,也不能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 最終,經法官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業主當場一次性交了所欠的物業費,糾紛得到實質化解。 “我家漏水該找誰?”“樓道雜物歸物業管嗎?”庭審結束后,法官就被小區居民團團圍住,咨詢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而法官針對居民的問題,一一解答。 這樣的場景,正是惠安法院扎實開展“三官一律”工作的真實寫照。 基層矛盾糾紛如何及早發現、化于萌芽?前移司法服務、深入基層排查是關鍵。 2024年10月以來,惠安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高度重視 “三官一律”在參與基層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統籌優化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小區機制,實現糾紛化解在前沿,服務群眾“面對面”,便民普法“零距離”。 惠安法院常態化開展院領導帶隊走訪,緊盯婚戀糾紛、鄰里沖突、經濟糾紛等基層常見矛盾風險,摸排安全隱患,開展預警研判,推進糾紛前端化解、問題實質解決,防止矛盾激化、風險升級。該院將“一小區一掛鉤法官”落到實處,組織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小區,實現走訪座談、排查糾紛、實地解紛常態化,靠前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前沿。 鑒于物業糾紛在社區中屢見不鮮,為“零距離”以案釋法,惠安法院將巡回法庭“搬”進社區,開展就地開庭、就地審理、就地調解等工作,通過發揮個案的示范引導作用,實現“審理一件、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良好效果。 為依法保護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物業糾紛的發生,惠安法院還積極開展“家門口普法”活動,通過開展主題突出、有的放矢的專題講座,提供“面對面”的法律咨詢服務,發放案例經典、生動直觀的普法宣傳手冊等,切實提升轄區居民法治意識,助力物業管理提升。 數據顯示,自2024年10月以來,惠安法院開展“家門口普法”活動40余場;法官進小區次數達50余次,與其他執法部門聯合執法進小區10余次,就地化解矛盾糾紛10余起。 從法官坐堂到走進“厝邊”,惠安法院用實際行動讓司法服務真正融入街巷阡陌,守護萬家燈火好“楓”景。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劉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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