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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6日訊 春風拂過山野,曾被盜挖的蘭花,如今已重新扎根土壤,在微風中搖曳。近日,永安檢察院檢察官再次走進山林,對一起盜挖蘭花案件中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回頭看”,實地查看被盜挖蘭花的回植情況及生長態勢。此次回訪不僅是對公益訴訟成效的檢驗,更是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持續關注與責任擔當。 此前,劉某等人為了謀取利益,在明知寒蘭、金線蘭系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情況下,在永安市小梅溪自然村的一處山場內無證盜挖寒蘭、金線蘭920株,被林業部門當場查獲。經鑒定,查獲的寒蘭、金線蘭均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二級保護植物。 案件移送永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案件中,承辦檢察官發現大量野生蘭花遭到非法盜挖,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為切實保護生態環境,讓蘭花重新“回歸”自然,永安市檢察院邀請檢察公益訴訟技術官對涉案蘭花回植條件進行“把脈問診”,并出具生態修復方案,為受損生態環境“開方療傷”;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對劉某等人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依法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劉某等人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確保被盜挖蘭花得到妥善回植。 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劉某等人自愿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并將生態修復費用1.8萬余元提存至永安市公證處賬戶,專項用于野生蘭花的生態修復,以彌補自己的過錯。 如今,900多株蘭花順利回到自然的懷抱。 此次回訪中,檢察官深入山林,仔細查看每一株回植蘭花的生長情況。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大部分蘭花已重新扎根,部分植株甚至長出新芽,展現出頑強的生命力。檢察官們還與林業專家進行了交流,詳細了解蘭花的后續養護措施,確保其能夠健康生長。 緊扣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主題,永安市檢察院還聯合林業局等多部門在蘭花回植現場設立生物多樣性公益保護實踐基地,以案警示、教育大眾,傳遞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理念,凝聚全社會共護共建綠水青山的共識。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吳海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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