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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明溪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促成“雙方和解+當庭履行”,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讓一段因借貸陷入僵局的友誼重現曙光。 原告黃某與被告陳某系朋友關系。2016年,陳某向黃某借款50000元用于資金周轉,并約定兩年還款。借款期限滿后,黃某多次向陳某催要欠款無果,遂將其起訴至明溪法院。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查閱卷宗并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認真傾聽雙方的訴求和意見。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系朋友關系,且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完整,承辦法官采用“背靠背”與“面對面”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從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理解對方的困境。 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并簽署調解協議,被告陳某當場籌集50000元償還欠款,雙方握手言和。 (楊穎 張芊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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