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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3日訊 在黃金市場持續火熱的當下,消費者切記做好風險防范,避免“貪小便宜吃大虧”。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以9K金假冒18K金詐騙的案件。 2023年,男子陳某與阿龍(化名)經微信聯系約定以每克K金325元出售18K金飾品。后兩人相約在某咖啡店內交易,陳某出示P圖偽造的身份證照片,用9K金但表面鍍18K金的二條手鏈及一個手鐲(共重85克)謊稱系18K金出售給阿龍,騙取款項27625元。經檢測,K金飾品含金量僅為390.8‰。經鑒定,上述金飾品價值15725元。 2024年初,嘗到了甜頭的陳某又故技重施,與阿猛(化名)經事先微信聯系約定以每克340元出售18K金手鏈。陳某向阿猛出示P圖偽造的身份證照片,用9K金但表面鍍18K金的兩條手鏈(共重約90.7克)謊稱系18K金出售給阿猛,騙取款項30830元。經檢測,含金量為375‰。經鑒定,上述二條手鏈價值16316元。 意識到上當受騙的阿龍和阿猛報案后,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價值超過5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最終,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9個月,并處罰金12000元。 “黃金交易形式多樣,但一些不法分子盯上黃金回收的利益,妄圖以詐騙手段獲利。”辦案法官希望消費者和業內人士,在交易貴重飾品時,務必慎重查驗、仔細甄別,及時查驗發票、證書等相關憑證和身份證件,必要時借助專業儀器等多種方式進行查驗,提高交易風險意識,增強防騙能力。 (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閔丹丹 陳宇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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