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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3日訊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通過跨部門協作,為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解決了一個特殊的法律難題,助力其以監護人身份為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維護合法權益,案件背后展現的司法溫情與高效幫扶引發社會關注。 80歲的張某某(化名)原計劃以47歲兒子張某(化名)名義起訴張某某的侄女,要求其返還房產。立案時,張某某陳述兒子自1995年起罹患精神疾病,未婚無子女,其母于2010年去世后,自己作為唯一親屬擔任監護人。 但立案庭審查發現,張某的民事行為能力及監護關系尚未經法律確認,需先行啟動特別程序。老人坦言,三十年來其獨自照料患病兒子已耗盡積蓄,孩子不定期入院治療,其難以承擔數千元鑒定費用。 更令人揪心的是,老人自述身體每況愈下,唯恐時日無多無法繼續為兒子維權,因此其不愿意耗時耗力申請對張某的行為能力進行鑒定。 考慮到案件的緊迫性,立案人員隨即聯系了審判法官。一方面,法官耐心地向張某某釋法說理,告知其提交的殘疾人證及零星就診記錄不足以直接認定,依法須對張某進行行為能力的鑒定,且啟動特別程序也能更好解決后續另案糾紛。 另一方面,立案庭也通過“總對總”在線訴調平臺,將本案糾紛告知城廂區殘疾人聯合會,尋求化解現實和程序困境的路徑。 最終,在多部門協作下,形成了解決方案:一是殘聯專項幫扶,區殘聯開通綠色通道,聯系愛心人士,提供2000元鑒定費用補助,精準幫扶;二是鑒定費用減免,對接入選司法鑒定機構,爭取最優惠的鑒定價格,最終協商降低收費標準30%;三是上門便民服務,協調、組織廈門的鑒定人員赴張某所在的醫院進行現場查體,縮短鑒定周期,也進一步減輕當事人訴累,四是快審快結機制:開辟特別程序專用通道,實現立案、審理、宣告全流程加速。 經司法鑒定,張某被評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院綜合其母亡故、無配偶子女等事實,結合張某某監護意愿,在收到鑒定報告后48小時內即作出指定監護的判決。目前老人已憑生效文書,以法定監護人身份正式提起另案財產糾紛訴訟。 經辦法官表示,對于特殊困難群體,既要嚴守法律程序,更要主動延伸服務。通過構建“司法鑒定+社會救助+快審機制”三位一體模式,讓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同頻共振。區殘聯負責人亦指出,此次跨部門協作是“司法需求精準識別、幫扶資源定向投放”的新型救助范例。本案中,區法院協調區殘聯定向補助司法鑒定費用的舉措,正是這一機制的地方實踐。 (本報記者 陳靜 通訊員 陳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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