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7日訊 在出租車計價器上加裝“跑得快”,13分鐘跑出44.6公里…………日前,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依法對私自改裝出租車計價器的違規駕駛員劉某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2月19日,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直屬大隊接到一起出租車投訴件,乘客反映他從廈門北站乘坐出租車到嘉庚公園附近,路程并沒有很遠,但實際抵達目的地時車輛計價器顯示金額為50.8元,乘客對這個價格表示有疑義,投訴出租車可能存在繞路違規行為。 接到這起投訴后,交通執法人員通過科技手段調取該車此趟運輸的行車軌跡。經排查取證,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本次運輸行駛軌跡正常,并未出現繞路的情況,但計價器顯示里程確實比正常行駛里程多出4.8公里左右。 之后,該車被執法部門列入重點監控車輛。監控期間該車計價器一直出現異常。執法人員初步推斷,該車計價器可能被動了手腳。 經過前期周密部署,蹲點守候,2月27日晚上,交通執法人員在高崎機場T4候機樓查獲該車。駕駛員劉某承認在計價器上“動過手腳”并將遙控器藏在口袋里。執法人員現場測試后發現,通過遙控器上的按鈕可以增加計價器里程,從而達到偷偷增加車費的目的。從高崎機場行駛到呂嶺路,GPS 顯示路程為9.6公里,執法人員全程使用這個遙控器,計價器跑出了44.6公里,從而使得計價器顯示價格達到130.3元。13分鐘的行駛時間,竟跑出了44.6公里,時速達到205公里每小時。 目前,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營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劉某因私自改裝、調整、維修稅控計價器的違法行為,被交通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以暫扣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十五日的行政處罰。同時,因劉某還存在不正確使用稅控計價器的違法行為,也將面臨執法部門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郭逸炊)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