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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大田縣人民法院聯合公安局聯動執法,將一起沉積了十余年的陳年老案執行完畢。 被執行人高某為某公司的臨時工。2010年,高某利用工作之便將公司的貨款3萬余元占為己有,拒不返還。該公司在催討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高某返還貨款并賠付自占用之日起的貨款利息,雙方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民事調解協議,高某同意分期償還貨款及利息,但之后并未履行協議,故該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高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多次到其住處蹲守均未發現其下落,案件執行陷入僵局,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4年5月,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大田法院通過向縣公安局發出協助查控請求,利用公安機關職能優勢對被執行人的活動軌跡范圍進行研判分析。近日,終于鎖定被執行人高某的行蹤,遂將高某拘傳到案。 被執行人高某到達法院后仍然堅持不履行,執行法官依法對其出具拘留決定書。在拘留威懾之下,高某與家人聯系籌湊貨款。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該公司同意免除部分利息,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 (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陳源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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