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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明知“減肥糖果”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成分,仍然大量售賣,構成犯罪!日前,惠安法院審理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小王通過微信平臺上的“周姐”購買了號稱能夠快速減肥的“某牌益生菌糖果”,服用后出現了身體不適,遂委托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產品進行檢測,并檢出其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小王向山西某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上述“減肥產品”抽樣送檢后,檢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而西布曲明屬于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第一批)》所列物質。該案引起了山西某市法院的注意,后依法將該案的相關線索移送至惠安縣公安局進行立案偵查。 另一邊,“周姐”在收到法院郵寄的訴訟材料后將此事告知羅某、吳某、柳某等人。原來,“周姐”的“產品”來自柳某,而柳某又是從上游的吳某和羅某處購得“產品”,幾人均通過微信等社交平臺推廣銷售包含上述“某牌益生菌糖果”在內的5種“減肥產品”。此后,幾人在明知所銷售的減肥產品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情況下,仍繼續售賣。 惠安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某、吳某、柳某、周某(即周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減肥產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部分系共同犯罪,且羅某、吳某、柳某、周某均通過銷售上述減肥產品分別進行獲利。結合幾人各自的自首、坦白情節,四人均積極退出全部違法所得、預繳罰金,且自愿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法院最終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四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服用后發生嚴重心血管事件的風險會增加,還會引起神經紊亂、全身性損害、胃腸道系統損害、中樞及外圍神經系統損害。2010年,我國已要求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后又將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含有此類成分的食品藥品的行為。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應科學管理健康,仔細閱讀產品說明及標簽,切勿盲目輕信功效跟風購買、服用社交軟件上推銷的“三無產品”,切勿購買來歷不明的食品藥品,以免損害身心健康,并且要理性看待減肥,切勿聽信不法商家對食品功效的虛假宣傳,若購買到不合格食品時應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陳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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