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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老鄰居大打出手成冤家,安溪縣人民法院法官以茶為媒組織雙方調解———— 污水管改了 鄰里心順了 2月5日,年味還未完全散去,安溪縣人民法院官橋法庭副庭長陳琳冰一大早便驅車來到龍門鎮溪坂村。陳琳冰此行的目的,是對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進行二次回訪。 “陳法官來啦,快來喝杯熱茶!”看到陳琳冰,當事人沈某熱情地招呼她坐下。家住隔壁的蔡某也趕忙放下手中的活,過來圍坐在茶桌前聊天。望著有說有笑的兩個人,陳琳冰欣慰不已,滿足感溢滿心田。 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污水排放引糾紛 沈某與蔡某是幾十年的老鄰居,兩家只隔著一條1米多寬的過道,一直以來都友好相處。然而,近幾年來,雙方卻因為廚房污水排放問題頻頻爭吵。 2022年10月底,沈某開始將家中廚房污水排放在該通道上,導致蔡某通行不便。蔡某多次就更改排污管道問題與沈某協商均未果,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在一次爭吵中,雙方逐漸升級成肢體沖突。打斗中,沈某的兒子將蔡某打傷,沈某也在勸架時不慎被蔡某所傷。后經安溪法院判決,沈某的兒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賠償蔡某醫療費等損失5.2萬元。 至此,兩家反目,從好鄰居變成見面就掐的“冤家”。2024年11月,沈某向安溪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蔡某賠償醫療費等損失5.7萬余元。 各執一詞難化解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陳琳冰經過對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梳理,認為雙方本系鄰里關系,通過調解化解矛盾,更有利于雙方日后的相處,遂決定組織雙方調解。 “和解是不可能的!”“做錯了還有理了?”2024年12月11日,雙方當事人一到法庭便吵了起來。 “來,大家都不要激動,先喝杯茶,緩緩情緒。”陳琳冰見狀趕緊調停,給雙方遞上了熱乎乎的茶。 一杯清茶入口,雙方的激動情緒得以緩和。“遠親不如近鄰,你們不僅是幾十年的鄰居,還是堂親,咱們有問題解決問題,以后還是一家人。”陳琳冰抓緊時機寬慰道。 “我兒子都被關了,我肯定不跟他和解的,我就是要讓他賠!”沈某氣憤地說道。 “本來就是他們不對,我家就只能從那個通道過,她還把廚房污水往那里排,整個路面油膩濕滑,根本沒辦法走。打架也是他們的責任,我沒責任,我不賠。”蔡某也強硬地回應道………… 一時間,雙方你一言我一語,唇槍舌劍,互不相讓。 以茶為媒化干戈 “好了,好了,先喝茶,我們慢慢聊。”看著雙方將再次爭吵,陳琳冰以茶為媒詳細了解案情。 “這案子,賠錢解決不了事,還是得把通道排污的問題解決了,才能從根源上解決矛盾。”了解雙方爭議的焦點后,陳琳冰決定運用“純、雅、禮、和”四步遞進調解法開展調解工作。 陳琳冰再次續上茶水,隨后以法條為本、情感為系、家風家訓為引,勸導雙方要如清代理學家李光地在《誡家后文》中告知后輩“收斂約束、和順謙卑”一般,知法理、明事理、順情理。 “沈姐,你說你把廚房污水排放在過道上,這可是個安全隱患,蔡家是知道情況懂得避開,萬一哪個不知道的從這里路過摔倒了,那你的責任可就大了。咱們把污水管道埋到地下去,又不費什么錢,還能消除安全隱患。”陳琳冰勸解沈某道。 “蔡老哥,現在是新時代啦,有事咱們得依法處理,沒必要逞一時之快,罵著罵著把矛盾激化了,最后你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這路也一直解決不了,得不償失嘛…………” 一杯清茶釋法明理,一番話語共情共鳴。雙方逐漸冷靜下來,思索著事情利弊。 “陳法官,你說得在理。我下午就回去把那個排污管道改了。”不一會兒,沈某便點頭說道。蔡某也表態:“如果老沈愿意改那個管道,我也愿意賠給她,雖然讓她受傷是不小心的,但這是事實,我認。” 趁熱打鐵,陳琳冰馬上溝通雙方對賠償方案進行協商,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蔡某賠償沈某17500元,沈某也答應回去就整改排污管道。 “法官,我本來決定絕對不與蔡某和解了。但你說的話讓我心服口服,我愿意跟他和解!”離開法庭時,沈某拉著陳琳冰的手感激地說。 雖然案件以調解結案,但陳琳冰始終還是放心不下,先后兩次到沈某和蔡某家中回訪。看著沈某已經處理好排污管道,確認雙方關系真正重歸于好,陳琳冰才終于長舒了口氣。 記者手記 在基層,一條“錯位”的排污管道可能演變成兩家人的心結。沈蔡兩家因排水糾紛從爭吵升級至拳腳相向,法院判決后仍對簿公堂,正是基層治理難點的真實寫照。 對于此類糾紛,一判了之容易,案結事了人和卻十分不易。陳琳冰法官沒有止步于庭審判決,而是將功夫下在庭外:在茶香氤氳中逐條解讀法律,用“改明溝為暗管”的務實方案打通矛盾堵點,最終讓雙方一笑泯恩仇。 案結事未了,擔心沈某未能兌現承諾,以及雙方再次爭吵,陳琳冰在繁忙的審判工作之余,兩次到雙方家中回訪,直到確認排污管道已處理好,雙方也確實重歸于好才放心離去,而當事人雙方也回以熱情的招待與真摯的感謝。這樣的雙向奔赴,讓我深刻體會到:當法官愿意多花時間傾聽心聲、化解矛盾,冷硬的法律文書便生出了溫度,這溫度足以感染當事人,更能讓破碎的關系重新愈合。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蘇明坡 傅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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