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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微商售賣“三無”減肥產品引發的產品責任糾紛案件,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促使商家認識錯誤、改正經營行為。 今年2月,梁某在微商蔣某處花費4000元購買減肥產品。收貨后,梁某發現產品無生產日期、保質期限、配料等強制標注信息,屬“三無產品”,要求退貨退款。蔣某稱產品購自其他微商,并提供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堅稱產品對人體無害。雙方協商不下,梁某遂將蔣某起訴至新羅法院,要求其返還貨款4000元并按“假一賠十”獲賠4萬元。 法院受理后,承辦法官組織線上調解,并審查案涉減肥產品及檢測報告。經審查,產品外包裝無任何標識,且蔣某提供的檢測報告是復印件,無法證明與案涉產品有關。經過多次線上調解,法官認為“假一賠十”雖有懲戒作用,但可能讓蔣某難以接受、無法扭轉錯誤認知;同時,梁某的態度因蔣某認錯有所軟化,雙方矛盾并非不可調和。 隨后,法官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從情理法多方面釋法說理。最終,蔣某認識到售賣“三無產品”的違法性,下架所有“三無產品”。梁某也考慮到蔣某的悔過態度并適當調整訴求,主動放棄“假一賠十”訴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蔣某當場退還4000元貨款,并支付梁某3000元賠償金。 (雷嘉琪 邱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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