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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三明三元法院莘口法庭充分發揮對轄區人熟、地熟、物熟的優勢,高效協助浙江省龍泉法院執行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某物流公司系龍泉法院的被執行人。龍泉法院了解到該被執行人名下一輛牽引車停放在荊東工業園區的機動車檢測站中,但因對荊東周邊環境不熟悉,遂向莘口法庭請求協助執行。 莘口法庭高度重視此次協助執行工作,派出熟悉園區情況的法官、法官助理與龍泉法院執行法官一起前往執行現場。到達現場后,該牽引車的車主情緒激動,表示其為該車輛的實際車主,只是掛靠在被執行人名下,拒絕法院查封該車輛。莘口法庭法官先安撫車主情緒,并協助龍泉法院法官開展釋法明理工作,告知車主該車輛應先行查封、扣押在機動車檢測站中,后續車主有權向龍泉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經過法官的耐心解釋,最終車主表示理解并主動配合法院完成該車輛的查封、扣押工作。 (卞曉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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