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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權房屋被“使用”15年,怎么辦?強制騰空!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對一起判決生效近15年的房屋騰退案件實施強制執行,成功將案涉房屋交付申請執行人。 漁溪鎮某村的王某書和王某余是親戚。約30年前,王某書在村里有兩處宅基地,但無力建房,而王某余有心建房卻又沒有宅基地。于是兩人協商后一拍即合:王某書將其中一塊宅基地轉讓給王某余并由其建房,房屋建成后借給王某書居住。 然而,2009年,王某余得知王某書以自己名義辦理了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就要求王某書返還房屋及宅基地,但被拒絕,雙方因此紅了臉。無奈之下,王某余將王某書告上法院。 2010年,經福清法院審理判決,案涉房屋歸王某余所有,王某書應將房屋騰空返還王某余。但因王某書遲遲不履行生效法律判決,多番討要無果的王某余遂向福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經縝密調查,發現王某書已死亡,案涉房屋現由其女兒使用,屋內堆放大量個人物品。執行干警與王某書女兒溝通,勸導其主動搬離,但她態度惡劣,拒不搬離。見此情形,執行干警在案涉房屋及村委公告欄張貼騰空公告,并給予30天的騰空時間。30天過后,王某書的女兒仍以各種理由拒不騰退。 為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近日,執行干警按照騰退預案,依法強制開鎖,對房屋內物品逐一清點、封存,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執行工作全程可追溯,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執行干警的努力,歷經3小時順利完成騰空,現場為王某余辦理交接手續,圓滿執結了該起持續近15年的非法占用房屋積案。 強制騰房一直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題。“該案從清場前的周密部署,到清場過程的精準控制,方案縝密,行動果決。”福清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強制騰房打出了法院執行的強大威懾力,彰顯了人民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力度和決心。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周偉鷹 閔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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