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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建寧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長達九年的終本舊案。申請人劉某為表達謝意,將一面寫有“為民辦實事 執行暖人心”的錦旗送到執行法官手上,感謝法院的不懈努力,最終執得案款。 2015年8月,聶某與劉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對簿公堂,法院判決生效后,聶某未履行賠償義務,劉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初期,法院窮盡調查措施,未發現聶某的行蹤,也未查詢到聶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遲遲無法推進。九年間,執行法官窮盡所有能夠執行的措施和手段,卻始終沒有進展。 2025年1月21日晚8時左右,申請執行人劉某偶然發現被執行人聶某竟然出現在建寧某小區。接到消息的執行法官聞令而動、迅速出擊,到達聶某居住的某小區。執行法官在聶某住所外進行了長達數小時的釋法說理,聶某始終置之不理,未予露面。 2月10日,執行法官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聶某居住的房產相關信息,經核實系其女兒房產。執行法官繼續深入調查,發現雖然聶某女兒剛在建寧參加工作,但銀行賬戶每月能定期收到一筆來自廈門某公司的轉賬。執行法官立即動身前往廈門某公司核實,確認聶某在此上班,工資發放賬戶與其女兒銀行賬戶一致。這也證明了聶某有能力履行,卻隱匿財產拒不履行的事實。 執行法官發現上述線索后,認為聶某隱匿財產,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遂將該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在公安機關立案審查期間,聶某懾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威懾,足額履行了執行通知書確定的義務239111.71元。至此,這起跨越九年的舊案得以執行完畢。 (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黃林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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