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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霞浦縣檢察院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徐某某、吳某某提起公訴。 2023年底,林某某、徐某某、吳某某三人結伙,承諾駕考考生考試“包過”,使用竊聽、竊照設備為考生提供理論考試作弊,以此收取高額的費用。徐某某負責招攬考生,林某某負責確保考生順利將作弊設備帶入考場,吳某某負責為考生安裝作弊設備并提供答案,三人分工明確,按比例瓜分非法利益。 霞浦縣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徐某某、吳某某等三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組織考試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霞浦縣檢察院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徐某某、吳某某等人提起公訴。林某某、徐某某、吳某某等三人均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多名駕校教練也因此獲刑,被判刑十一個月至一年零一個月不等。 (記者 黃歆宸 通訊員 郭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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