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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鼎市司法局太姥山司法所收到群眾歐某送來的一面錦旗,感謝調解員成功化解一起長達五年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19年4月,歐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追尾撞上一輛三輪車,導致三輪車上搭載的乘客黃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黃某經某司法鑒定所鑒定為十級傷殘。 事故發生后,黃某因涉及刑事案件在某監獄服刑三年,導致歐某的車輛保險理賠事宜停滯,雙方也無法就該起事故的賠償款達成一致意見。直到黃某出獄后,由于時間跨度太長,其與歐某對于賠償問題的意見始終難以統一,導致雙方矛盾逐漸激化。 調解中,調解員一方面向當事人雙方明晰事故責任,解讀侵權損害賠償相關法律規定,既從情理上讓歐某換位思考,又從法理上說服黃某要依法依規主張相應賠償。經調解員多次耐心的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歐某同意在扣除前期已給付的醫療費用等后再給予黃某損害賠償款14萬元。 (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李玉 丁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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