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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次遭遇家暴,法院撐起法治“保護傘”—— 護佑母子生活回歸平靜 “長期遭受家暴,我的身心都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感謝法院在我最無助、最絕望的時候伸出援手,讓我重獲新生。如今,我終于能帶著孩子安心生活。”日前,在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蘭女士眼含熱淚地向承辦法官連聲道謝。 蘭女士和陳某于2010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本以為是幸福生活的開端,可這段婚姻卻成為蘭女士痛苦的源頭。10多年間,陳某多次對蘭女士及兒子實施毆打、辱罵甚至驅趕。盡管陳某曾寫下保證書承諾悔改,可家暴行為依舊一次次上演。 在一次激烈的爭吵中,失去理智的陳某抄起床邊柜和風扇砸向蘭女士,致使其胸部挫傷。轄區派出所迅速介入,向陳某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但短短10天后,陳某故態復萌,再次對蘭女士施暴。這一次,寧德市公安機關果斷出擊,以故意傷害行為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及罰款。身心俱疲的蘭女士忍無可忍,最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并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 “從公安機關的警情記錄、發出的《家庭暴力告誡書》以及陳某寫下的保證書看,陳某的家暴行為具有明顯的反復性特征。”案件受理后,蕉城區人民法院立即行動,派出在家事審判領域經驗豐富的法官展開調查,同時聯合婦聯、公安機關等單位共同研判案情。考慮到蘭女士長期遭受家暴,心理上承受了巨大壓力,法院還為她安排了心理疏導,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找到陳某,嚴肅地向他闡明家暴行為的違法性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為切實保障蘭女士的人身安全,法院及時為她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為她筑起一道堅實的安全防線。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婚生子由蘭女士撫養,陳某每月支付 1000元撫養費,并賠償蘭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案件生效后,法院與婦聯攜手,持續跟蹤回訪,確保蘭女士母子的權益得到切實落實。 如今,蘭女士的生活逐漸回歸平靜,孩子的臉上也重新綻放出燦爛的笑容。這起案件的圓滿解決,不僅為蘭女士母子撐起了法治“保護傘”,更彰顯了司法溫度和社會正義的力量。 “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違法行為。我們希望通過多部門協同發力,讓受害者敢于發聲、及時獲助,讓施暴者付出代價、迷途知返。”蕉城法院家事法官如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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