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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是許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外賣衛生等問題也引發了不少糾紛。日前,泉州鯉城法院審結了一起消費者在外賣包裝盒上發現活蛆并依法維權的案件,判決某餐飲店賠償消費者1000元。 2024年7月23日,張某在某外賣平臺向某餐飲店下單購買了一份10英寸的披薩,后該平臺騎手將上述食品送至張某住處。在準備食用時,張某發現披薩包裝盒上有數只活蛆,立即向外賣平臺及餐飲店反映。該外賣平臺于2024年7月23日退回購買款,但該餐飲店表示自己的餐食和包裝盒均不存在問題,雙方協商未果,張某遂向鯉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餐飲店賠償1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向某餐飲店購買披薩,雙方形成的買賣合同關系,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張某提供的訂單、事發時拍攝的視頻、照片及家中監控視頻等,足以證明某餐飲店銷售的披薩包裝盒上黏附活蛆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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