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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高速交警查獲一起未成年人無證駕駛違法案件。 當日,民警在泉州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費站出口執勤時,發現一輛小車駕駛人呂某面龐青澀,稚氣未脫,便將呂某帶至泉州南執法站核查,發現呂某實際年齡僅為15歲。 經查,當日中午2時許,呂某與朋友潘某到泉州看海,私下開走朋友租借的小車。經了解,呂某的駕駛技術通過在工地駕駛親戚的鏟車和社交軟件視頻中獲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民警在通知其監護人到場后,依法對其作出處罰,同時對其進行法治教育。呂某當場表示悔過并承諾杜絕此類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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