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莆田市荔城區檢察院向職能部門制發磋商函,建議全面排查整治轄區農產品市場、超市部分攤位違規使用“生鮮燈”行為。 近期,荔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轄區部分市場攤位存在對生鮮肉類、在售熟食等食品違規使用“生鮮燈”照明的情形。使用“生鮮燈”照明會使生鮮食品新鮮度失真,可能誤導消費者對生鮮食品的感官認知,損害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荔城區檢察院隨即向職能部門制發磋商函,建議全面排查轄區農產品市場、超市部分攤位違規使用“生鮮燈”、誤導消費者感官認知的行為,并督促違規使用“生鮮燈”的攤位商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相關職能部門收到磋商函后,對照磋商事項全面梳理“生鮮燈”監管工作,并部署開展再排查、再宣傳工作。目前,已對全區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經營戶等開展“生鮮燈”全面排查,共檢查農貿市場9家次、超市14家次,指導17戶經營者更換可能影響感官的光源,移送案件線索5條。相關職能部門還印制了關于禁止使用“生鮮燈”的宣傳海報,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同步開展普法宣傳,引導經營者充分認識到“生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強化誠信經營意識,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