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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士:不久前,我與未婚夫前往民政局登記結婚,卻被告知:在2020年5月,我與男子陳某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我并不認識陳某。經(jīng)回想,我在2020年曾丟失過身份證,可能被他人冒用了身份。請問,我該如何撤銷這個結婚登記? 【解答】 楊麗英(福建省律師協(xié)會理事、律師):潘女士,您好!冒名頂替辦理的結婚證,其撤銷途徑主要依賴于法律手段。首先,需明確的是,冒名頂替辦理結婚證屬于非法行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guī)定中“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原則。若冒名頂替行為涉及婚姻登記機關的不當?shù)怯洠鶕?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婚姻登記當事人結婚資格具有審查義務,若其未盡到審查義務,導致不當?shù)怯洠斒氯擞袡嗾埱蠓ㄔ撼蜂N該登記行為。因此,您可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婚姻登記。 □本報記者 陳靜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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