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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紙面”到“地面” ——長汀法院筑牢生態保護法治防線 陽春三月,長汀縣三洲鎮張坊山場綠意萌動,新補種的木荷、馬尾松幼苗在春雨中吐露新芽。曾經的焦土坡地,如今已遍布生機。 “去年至今,我和家人在這里種了3000多棵樹苗,現在看到它們抽枝展葉,就像看到了希望。”因失火罪被判處緩刑的張某向法官介紹補種復綠進展情況。這一幕,正是長汀法院以司法之力守護綠水青山的鮮活寫照。 近年來,該院持續升級生態司法“三三”工作機制,以法治為犁,深耕生態沃土,為長汀播撒綠色未來。 懲治修復并舉 針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長汀法院堅持“懲治與修復并重”理念,既利劍高懸震懾犯罪,又以司法溫情推動生態重生。2023年以來,該院審結非法狩獵、濫伐林木等生態刑事案件41件,被告人主動繳納生態修復金20余萬元。該院還根據季節特點,發出“春季復綠令”“秋季管護令”,責令被告人在案發地補植樹苗、管護山林,讓司法判決與生態修復同頻共振。 在一起濫伐林木案中,被告人邱某等人非法采伐林木導致山體植被破壞較嚴重。判決后,法院聯合林業部門啟動“補植復綠”專項行動,督促其補種苗木2000余株,并同步開展土壤修復工程。“每棵樹苗都是對自然的贖罪,我再也不敢心存僥幸了。”邱某在植樹現場感慨道。 此外,長汀法院還通過判令企業承擔生態修復費用、建立“補種保證金”制度等方式,在民事案件中強化生態優先理念,實現“判決落地、青山再起”的治理效果。 創新修復機制 春水初生,汀江兩岸柳色新。長汀法院探索的“河長制保責監督”模式正為流域治理注入新活力。在某養殖公司以暗管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超標廢水而被環保部門處罰的非訴行政案件中,該養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院的釋法說理下,不僅主動繳納罰款,還主動擔任“護河志愿者”,聯合河長辦開展汛前清淤、普法宣傳。這一“修復+管護”模式,成為當地水生態治理的典范。 長汀法院開展“司法護綠”專項行動,構建“林、水、土”立體修復網絡:涉林案件推行“補種管護雙責制”,水環境案件采用“生態補償增殖放流”,土壤污染案件實施“春耕復墾計劃”。 近三年來,該院已督促被告人修復林地180畝,聯合相關部門或督促被告人放流魚苗2萬尾,責令被告人清理污染土壤30畝,讓受損生態煥發春日生機。 聚力共防共治 生態保護需眾手栽綠,長汀法院深諳此道。2023年以來,該院聯合武平、上杭等法院啟動“汀江流域護綠行動”,建立跨域執法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巡河、山林防火督查10次,共護“客家母親河”碧水長流。同時,長汀法院與縣林業局、環保協會簽訂《生態修復共建協議》,推動“補植復綠”工程向重點生態脆弱區延伸,確保司法修復與自然生長同向發力。 此外,長汀法院成立生態法務聯絡隊,深入到鄉鎮、社區,架起司法與行政執法的“綠色橋梁”。植樹節前夕,聯合林業部門開展“法治護林”宣傳活動,通過組織義務植樹、發放生態法律手冊、開展法律講座等方式,以“司法藍”引領“生態綠”在長汀扎根蔓延。 法治潤物無聲 “現在開庭!”今年植樹節前夕,長汀法院將巡回法庭搬進“汀江源頭”的庵杰鄉涵前村。被告人陳某因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受審,百余名村民現場旁聽。法官結合案情講解刑法、森林法等,發放“植樹護綠法律指南”,提醒群眾“毀林一寸,問責千鈞”。村民老李聽后深有感觸:“以前覺得砍幾棵樹是小事,往后我得守護好這片綠,給后代留座金山銀山!” 為讓生態法治理念春風化雨,長汀法院以植樹節為契機,開展“法治護綠宣傳月”活動:組織法官進校園開設“生態法治課堂”,通過模擬法庭、樹苗認養等活動,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綠色法治種子;利用微信公眾號推出“以案釋綠”專欄,發布非法采礦、盜伐林木等典型案例。春日的長汀,法治與生態共生的理念正隨著新綠恣意生長。 從荒坡披綠到汀江漾碧,從司法嚴懲到全民共護,長汀法院以法治為錨,穩馭生態保護之舟。三月暖陽下,長汀的每一株新綠都在訴說著司法與自然共生的故事,為“美麗長汀”繪就一幅生機盎然的春之畫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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