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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深夜與他人外出游玩,男子一怒之下打砸車輛。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尋釁滋事案,判處被告人吳某杰有期徒刑1年8個月。 2024年7月,吳某杰因女友深夜與他人外出玩耍,便糾集多人攜帶刀具尋找女友。吳某杰通過手機定位,發現女友疑似在某民宿門口的小陳(化名)的黑色車輛上。因拉車門未果,吳某杰與糾集的人手持刀具砍砸該車輛的引擎蓋、前擋風玻璃、車門等多處位置。隨后,小陳駕駛車輛逃離現場。經認定,車輛直接損失為10412元。案發后,吳某杰和同案人賠償小陳損失共計1萬元,并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杰無視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在公共場所結伙持械隨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綜合其犯罪情節、認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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