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通過司法拍賣買了房產,本應是件喜事,但小區物業不配合我們進行后續裝修。”日前,3名買受人向負責該案件的福清法院執行法官訴苦。 物業公司本應是為業主服務的,是什么原因讓物業公司站在業主的對立面?這要從一件房產執行案說起。 此前,在執行某房地產公司的案件中,福清法院依法查封并拍賣該公司名下的3套毛坯房。但是,3名買受人交付房產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物業公司表示,若后期我們要裝修,他們不會配合。”3名買受人很苦惱。 為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了解到相關情況后,快速跨市前往該不動產所在地,調解這起不應出現的“矛盾”。 經過現場調查,執行法官發現該物業公司與先前被執行的房地產公司存在一定的利益關系,物業公司在該房地產公司的授意下才作出如此不明智的舉動。查清問題根源后,執行法官立即約談該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并組織3名買受人與其進行調解。 經過執行法官現場調解與普法,該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會再繼續阻止3名買受人裝修入住,會依法配合福清法院的執行工作。 在調解的當天下午,3名買受人向執行法官打來報喜電話表示,他們已經和物業公司辦好后續的手續,并對執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謝。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