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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廈門市公安局湖里交警大隊查獲一輛超載率達106%的自卸貨車,駕駛人因拒不配合檢查被依法嚴處,涉事運輸企業被追責罰款并約談。 4月4日16時許,湖里交警大隊湖里中隊民警在嘉禾路南山路巡查時,發現一輛裝載沙土的重中型自卸貨車行駛異常緩慢,疑似超載。民警隨即引導車輛至指定地點過磅,但駕駛人謊稱“車胎漏氣無法移動”,企圖逃避檢查。執法人員迅速調派施救車輛將貨車強制拖移。經檢測,該車核載31000kg,實載63920kg,超載106%。 駕駛人承認,為節省運輸成本、趕工期而冒險超載。民警現場對其展開安全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記6分、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1個月的處罰。同時,交警部門對涉事運輸企業處以罰款,并約談企業負責人,要求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駕駛人日常監管,杜絕類似違法。 警方提醒: 超載行為大幅增加爆胎、側翻、制動失靈等事故風險,嚴重威脅公共安全。運輸企業及駕駛人應嚴守交通法規,從源頭杜絕超載,共同維護道路安全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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