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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未”你 ——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公益訴訟點亮“隱秘角落” 近年來,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主動向潛伏于市井的威脅“亮劍”,不斷突破檢察公益訴訟辦案難點,以“源頭阻斷+綜合矯治”結合“事后追責”,在每一次的公益訴訟履職中,護航孩子們成長之路。 正本清源,讓青春不再“刺痛” “當時只覺得身邊的社會朋友都有文身,很酷,根本沒想過會影響以后的生活。現在找工作,大家都對我手上的文身避而遠之,我現在很后悔……”2024年5月,長樂區檢察院“玉芳工作室”檢察官在與社矯對象小林(化名)的談心談話中得知,轄區內仍有部分文身機構違規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部分青少年缺乏自我意識,盲目追求潮流,便掉入難以磨滅的印記漩渦。 長樂區檢察院立即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審查程序,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局磋商,推動對轄區內文身機構、醫療美容機構進行全面摸排。經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區12家文身機構將經營范圍變更為“文身服務(除面向未成年人)”,2家注銷,13家列入異常名錄。 同時,長樂區檢察院委托區司法局為小林提供法律援助,并支持民事起訴。經調解,2024年8月,該文身店自愿返還文身費及精神撫慰金1200元,并免費為小林修復文身。 長樂區檢察院還通過不定期“回頭看”抽查,推動全區文身機構、醫療美容機構統一在顯目位置張貼“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標識,凝聚不為未成年人文身的共識。長樂某文身機構負責人表示:“絕對不能為未成年人文身,這是所有文身師的底線。” 刮骨療毒,讓青春脫離“藥海” “看網上有人說吃了它能讓人‘上頭’,價格還便宜,為了感受所謂的快感,我就買了一盒試試。但是自從吃了它,時不時就感覺頭暈、惡心,還控制不住用量。”涉案未成年人口中的“它”,是曾經在藥店正常售賣的某止咳藥,一種長期服用會對大腦造成損傷的藥物。 2024年7月1日起,該止咳藥已被國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2024年初,檢察官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聚眾斗毆案中發現,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間,幾名涉案未成年人未憑處方,在長樂區某藥店購買該止咳藥高達60余次,且每周均有服用。 對此,長樂區檢察院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書,督促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檢查轄區藥品經營企業139家次,抽檢網絡銷售藥品零售企業11家次,簽訂提醒告知書211份。 目前,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該藥店違法銷售等行為,已處以警告、沒收超過有效期內的藥品、醫療器械以及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青春應當是香甜可口的繽紛糖果,而不是大大小小的白色藥丸。長樂區檢察院以公益訴訟檢察履職,提升藥品經營主體責任意識,督促嚴格遵守售藥制度,讓沉溺藥物的孩子從“苦海”脫離。 撥云見日,讓“盾牌”守護青春 2024年初,“玉芳工作室”在辦理一起保安員侵害學生的案件中,發現該名保安員不僅未持有保安員證,甚至有故意犯罪前科。經初步調查,檢察官發現不符合從業資質的保安員并不是個例。 為高質效開展法律監督工作,長樂區檢察院順應數字檢察戰略,構建學校保安員資質法律監督模型,篩查出25所學校28名保安員存在未持有保安員證、超齡等問題。長樂區檢察院通過“磋商+聯席會議”的形式,就推進保安行業整治進行充分交流,向區公安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區公安局加大對保安從業單位的監督指導力度,并對保安服務公司違規招用的行為處以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該法律監督模型被福州市檢察院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長樂區檢察院督促區公安局定期組織保安從業單位負責人會議,指導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規范招用、派遣等工作流程,責令加強對保安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員的法治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嚴把校園保安入口關。 同時,“玉芳工作室”通過線上數字平臺“玉芳e站”的“一鍵求助”與“強制報告”功能,共接收校園安全線索12條,持續關注未成年人校園成長環境,筑牢校園安全防線。 近年來,長樂區檢察院共辦理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件31件,制發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8份,訴前整改率達100%。推進開展涉未成年人保護專項檢查行動80余場,持續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花無重開日,人無再少年。在花開時節,我們以檢察公益訴訟為少年們圍上花圃柵欄,讓青春在安全土壤里全力以赴,不留遺憾。”長樂區檢察院“玉芳工作室”負責人鄭玉芳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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