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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前段時間,我與和朋友相約去KTV唱歌,因KTV的商品比市場價高數倍,所以我們提前準備了水果和飲品。但KTV門口的保安阻止我們進入,并指出門口處的標示牌已提示:謝絕自帶酒水。請問,KTV禁止客人自帶酒水的行為合法嗎? 【解答】 張麗萍(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廖先生,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此,KTV的這一規定是不合法的。您作為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自帶食物、酒水,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任何商家都不能禁止消費者行使該項權利。您可以選擇口頭告知店家其行為的違法行為,也可以選擇收集相關證據后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保護自己的利益。 □吳偉芳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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