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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嚴相濟 法治陽光照前路 “我們這樣肯定不能養,怎么養?” “那看看誰要孩子的,賣了?” 在涉未成年人的各類案件中,一些觸及法律與道德底線的行為,如同陰霾籠罩在人們的心頭。2021年4月,于閩侯縣某工廠內務工的左某與曹某二人婚外戀后同居。2022年1月,他們產下一男嬰,然而,這個本應被愛與期待環繞的新生命,卻不幸被卷入了一場罪惡的交易。 左某與曹某竟商量以9萬元的價格將男嬰賣給游某。2022年2月19日,游某等人轉賬8萬元給左某、1萬元給曹某收買男嬰。此后,游某將男嬰帶走撫養至案發。案件經法院審理,被告人左某、曹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以9萬元價格出賣親生兒子,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考慮到被告人左某、曹某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左某、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這不僅是挑戰法律紅線,更是突破道德底線。法律的嚴懲是對其應有的制裁,更是為保護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線。”經辦法官如是說。 法如明鏡,映照世間善惡;護“未”初心,驅盡成長陰霾。閩侯法院始終秉持依法嚴懲犯罪,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通過嚴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判處特殊職業的被告人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消除“重操舊業”隱患。在審判工作中,堅持寬嚴相濟,對未成年被告人“寬容但不縱容”,推廣圓桌審判、“1+5+N”等工作機制,妥善把握未成年被告人入罪條件和從寬幅度。讓法律援助與社會調查雙管齊下,更好地教育、挽救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2024年以來,閩侯法院審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判處未成年人犯罪30件,落實犯罪記錄封存38人,對情節輕微并有悔罪表現的依法適用緩刑7人。同時,該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方面持續發力,少年法庭于2024年順利通過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復核,進一步夯實了青少年權益保障的法治根基。 “我們不僅要審理案件,更要守護每一個孩子的未來。”這是閩侯法院積極開展判后回訪工作的初衷。協調做好被害人救助工作,持續追蹤案后情況,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導等,全方位守護他們的身心健康,讓法治的陽光灑遍每一個角落,驅散陰霾,護航成長。 每一次普法的腳步,每一份細致的關懷,每一項用心的舉措,都是為他們點燃希望的燈。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任重而道遠,閩侯法院將繼續傾力護航,讓每一棵幼苗在法治的滋養下都茁壯成長,綻放出最燦爛的青春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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