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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實質解紛“快車道” ——福州兩級法院“三融三和”激發基層治理活力 “影響采光,噪聲干擾,房子貶值……”近日,在福州一個老舊小區的榕樹下,一場因加裝電梯引發的相鄰權糾紛的訴前調解正在進行,業主們各抒己見。 “玻璃井道增加透光率,電梯井加裝雙層隔音棉。”電梯設計單位代表當場提出方案。社區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給予低樓層多少補償,鼓樓法院有一個判例。”樹蔭搖曳中,反對的聲音漸漸消融…… “融”社會治理,“和”萬家燈火。近年來,福州兩級法院將融入黨委領導、融合綜治中心、融貫調解平臺的解紛路徑與以情說和、以理講和、以法促和的調解理念有機結合,以“三融三和”打造實質解紛“快車道”。 2024年,福州兩級法院訴前調解成功案件10.91萬件,訴前調解成功率68.66%,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數同比下降12.13%。2025年第一季度,福州兩級法院開展先行調解案件1379件,為抓實“公正與效率”提供有力支持。 下好“一盤棋” “福清市萬人成訟率最低,治理效果最好。”福州兩級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大格局,向市委常委會、市委政法委報告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將訴非聯動、萬人成訟率納入全市綜治考評范圍,起到“指揮棒”“風向標”的功能。 “希望府院雙方深化良性互動,合力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進一步凝聚府院聯動共治的強大合力。”在定期召開的府院聯席會議上,福州兩級法院在深化府院良性互動上探路先行,加強府院各層次協調聯動,得到“雙向奔赴”的肯定。 在聯席會商協調機制作用下,府院秉持“一盤棋”理念,切實聚合同向發力、綜合施治的“解紛鏈”,實招不斷落細落實。 “租賃合同糾紛中房屋租賃,特別是城鄉接合部的群租房,是引發糾紛的高發領域”,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數助治理”白皮書》,給基層治理的共性問題和隱性風險問題“畫像”。 這份《白皮書》選取與市域社會治理相關的特定類型案件,從誠信社會、平安社會、生活和諧等六大方面31項司法工作狀況出發,進行案件類型、數量、地域分布、發展趨勢等多維度指數分析研究。 會說話的司法數據,揭示潛在社會風險,檢驗社會治理效果,為政府治理決策提供最真實、最全面的社會矛盾和糾紛藍本,協助社會治理精準發力,得到福州市相關領導點贊。 在“深度問診”的過程中,福州兩級法院深入思考類案成因,挖掘社會管理短板,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制發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強化綜合治理,從源頭上減少案件發生。針對二手房交易隱形質量問題,福州中院通過司法建議的跟蹤、反饋、落實、見效,催生惠民保險產品,為二手房質量提供兜底保障,為治理提出“靶向治療藥方”。司法建議尤其是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的效能鏈條已初步顯現。 織密“一張網” 基層既是產生矛盾糾紛的“源頭”,也是化解、疏導社會矛盾的“茬口”。以創新精神、實干姿態融入“推進以縣級為重點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是福州兩級法院對于這項“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基礎性工程的積極作答。 福州兩級法院蹄疾步穩,出臺《落實綜治中心實戰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擬定《嚴格依法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若干意見》,融合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和“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打造“法院+綜治中心”。 目前,福州兩級法院入駐縣(市、區)級綜治中心8家、鄉鎮(街道)級綜治中心6家。擇優選派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特邀調解員等42名工作人員,以常駐、輪駐等方式入駐辦公,為轄區群眾提供材料流轉、法律咨詢、涉訪轉辦、訴前調解、受理司法確認申請等服務,充分釋放出矛盾化解效能。 以閩清法院“三分四色”工作法為代表的矛盾糾紛化解創新舉措,已在縣綜治中心調解工作中“大顯身手”。該工作法無縫對接綜治中心“四步十調”工作機制,疏通訴調對接堵點,將一批涉100余名業主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化解在訴前,避免后續400余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衍生。 同時,人民法庭也展現出新“楓”貌。福州兩級法院堅持強基導向,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因地制宜把人民法庭建設成為推動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的“前沿陣地”,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培育出福清宏路法庭“楓行宏路”、閩侯上街法庭“崇法向上”、永泰嵩口法庭“楓泊嵩陽”等特色品牌。 打通“一站式” 福州兩級法院聚焦發展熱點、特色亮點、民生痛點,整合各領域調解資源,從“單兵作戰”到“多方聯動”,努力把各類糾紛化解在成訟之前,以法治“善為”促基層“善治”的生動實踐,正蓬勃展開。 據統計,福州兩級法院共與省消保中心、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40個單位建立訴調對接關系,聘請特邀調解組織252個、特邀調解員1129人、專職調解員28人。2024年,福州兩級法院訴前委派案件15.9萬件,同比增長114.59% 。 成立福州數字金融審執中心,是福州兩級法院對防范化解金融領域風險的創新探索,實現了金融糾紛“一棟樓辦公、一站式服務、一攬子解決”,金融案件辦理周期縮短25%以上。2024年以來,中心累計從各渠道受理調解14256件,調解成功13031件,調解成功率高達91.41%。 “‘法院+商會’為商事糾紛提供了一種高效、便捷、實惠、靈活的解紛模式,是司法助企的生動實踐。”全國人大代表侯艷梅對福州兩級法院部署開展惠企安商行動,打造“親清法企會商廳”特色載體,倡議組建“商和榕城”商會糾紛調解聯盟,推動構建“商人糾紛商會解”涉企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表示肯定。 創新舉措不止于此,福州中院與自貿區管委會、福州仲裁委、福州市僑聯等合作,創建涉自貿區民商事糾紛訴調仲執一體化機制、“法仲聯僑”協同機制,設立中印尼經貿創新發展示范園區司法服務中心,3項自貿司法創新成果在全省復制推廣。 “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暨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是共筑社會力量、辦實事解民憂的生動寫照。該中心由福州中院協同市婦聯成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心理疏導、家事觀察、調解以及涉未成年人教育幫扶等工作。項目獲評福建省第四屆新時代巾幗“十大最美項目”,福州中院在全國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座談會上作經驗交流。 鋪就“一片景” 福州兩級法院始終注重將“情理法”共融理念,巧妙鋪就到“融入黨委領導、融合綜治中心、融貫調解平臺”的矛盾糾紛調解三維立體網中,以情說和、以理講和、以法促和。 永泰法院嵩口法庭聘任各行各業鄉賢為特邀調解員參與普法處糾,釋放無訟村居(社區)治理效能。這是福州基層法院加強與當地社會綜合治理“網格化”建設的銜接配合,發揮基層治理單位和鄉賢調解員扎根基層、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和社情民意優勢,春風化雨解心結的縮影。 “我以為交通事故都要到市區調解,沒想到在鎮上就直接幫我調成了。”日前,在發生交通事故后3天,市民老王就在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多元調處中心龍田片區分中心拿到賠償款。 如今,“訴非聯動中心+”“中心法庭+”“巡回審判+”三種模式在福州兩級法院已推動建立。搭建的旅游糾紛調解室、物業糾紛法律服務調解站等多個專業訴調對接平臺,臺胞權益保障法官云工作室、醫患糾紛法律服務中心、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根治欠薪法官工作室等各領域糾紛調處的前沿平臺,也充分發揮以理講和、明辨是非的作用。 不久前,連江法院官坂法庭與官坂鎮司法所聯動開展“背對背”調解,僅用時5天,促成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從事故發生到成功調解。協議簽訂后,法官引導雙方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訴前調解“走在前”,司法確認“來保障”,則是以法促和的實踐樣本。福州兩級法院做到落實指導人民調解的法定職責,暢通“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對于調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時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努力實現定分止爭、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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