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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著作權案件作出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劉某、陳某、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6萬元至18萬元不等。 2012年,陳某和楊某成立字幕組工作室,從事韓劇翻譯工作。2016年,2人正式成立公司,租用某論壇網站,從境外下載韓劇資源,翻譯后植入收費廣告,再上傳至某網絡網盤供用戶免費下載,借此非法獲利21萬余元。2017年,楊某又與張某、劉某另起爐灶成立新公司,以相同模式傳播未經授權的韓國綜藝及短劇,非法獲利達23萬余元。 經司法鑒定,4名被告人上傳的34部共1283集影視作品均未獲得版權方許可,涉案人員通過廣告分成獲取利益并均分涉案財物。楊某等4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新羅法院經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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