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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人民法院綜治聯調化解一起消費糾紛—— 一紙協議 省時省力 “謝謝你們幫我解決了這次糾紛。我會吸取教訓,日后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不做‘法盲’。”近日,永泰縣人民法院通過綜治聯調成功化解一起消費糾紛后,當事人小艾(化名)如釋重負地表示。 “我想和買家協商解決糾紛,你們可以幫助我嗎?”4月初,永泰法院大洋法庭接到小艾打來的求助電話。 原來,春節放假在家的小艾,在朋友推薦下在某網絡平臺賣境外某品牌保健品。小文(化名)通過該平臺向小艾購買了一個療程價值1800元的產品,但食用后出現不適。經鑒定,該保健品含有國家禁止添加的藥物成分。因此,小文將鑒定報告等材料發送給小艾,主張10倍賠償,雙方多次溝通均沒有結果。 “我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賠償對方損失,但希望可以確保賠償后不會再次被對方追索或起訴。”還在找工作的小艾不想卷入訴訟,影響自身征信。 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打消小艾的顧慮,大洋法庭工作人員迅速將該糾紛引導至大洋鎮綜治中心開展調解。隨后,綜治中心工作人員與身在遼寧的小文取得電話聯系,在征得小文同意后,立即召集法官、人民調解員等組成聯合調解小組,開展線上調解。 “小艾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如果進入訴訟可能被判賠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但考慮到他的償付能力,即使你勝訴也要經過繁瑣漫長的程序才能全部兌現。”調解小組從中周旋,“如果適當減免主張的數額,可以更快拿到賠償。”在調解小組的安撫和引導下,小文同意將賠償數額降低至7500元,小艾也承諾按期完成支付,雙方初步達成一致意見。調解小組隨即根據雙方溝通結果,擬定調解協議。 在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不久前,小艾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提交了案件調解申請。值班法官收到調解派件后,在原班調解小組成員的共同見證下,組織雙方以在線視頻方式對調解協議進行確認并簽訂。如果小艾沒有如約支付賠償款,小文可以依據調解協議起訴;相反,如果小文主張超過約定數額的賠償,小艾也可以依據協議抗辯。雙方都得到了滿意的結果,矛盾糾紛就此化解。 最后,法官還對小艾進行口頭批評教育,提醒其不管在任何平臺銷售何種產品,都要遵守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規定,盡到謹慎進貨查驗義務,對買家也對自己負責。 后記》》》 近年來,永泰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轄區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不斷探索完善訴非聯動機制,逐步形成“多元解紛挺在前、司法裁判兜底”的工作模式,有效把多發易發、法律關系明確的矛盾糾紛吸附在基層、化解在萌芽。 “訴訟是最費時費力的糾紛解決方式。探索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以來,大量案件通過非訴訟方式得到化解,實現矛盾糾紛一攬子、專業化解決,既減少了當事人訴累,也減輕了我們工作壓力,實現了多方共贏的局面。”永泰法院工作人員介紹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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