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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建陽法院聯合南平市某公證處,首次適用“調解+公證”機制,成功化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 某公司與勞動者張某解除勞動關系時因工資核算失誤,多付一個月薪資。雙方協商未果后,該公司將張某訴至法院。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建陽法院通過“法院+公證”聯動平臺,將案件委托至公證處特邀調解員開展先行調解。公證調解員運用豐富的調解經驗,以法理情交融的調解策略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并簽訂調解協議。 隨后,法官向雙方當事人介紹首次試行的“調解+公證”機制,并詳細講解具體操作流程。最終,在法官和公證員的協作下,雙方順利完成調解協議的公證,消除當事人的顧慮。 據了解,“調解+公證”是建陽法院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公證處派駐工作人員常駐法院,通過先行調解提高糾紛化解效率,縮短案件周期,并借助公證進一步鞏固調解成果,在增強對違約方法律震懾的同時,降低債權人在維權過程中的風險和成本,有效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下一步,建陽法院將以此案為范本,持續深化“調解+公證”機制應用,推動專業力量深度融入解紛鏈條,更好地促成案結、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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