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長汀縣檢察院依法辦理一起駕考作弊案。蘭某與吳某合謀幫助考生進行駕考作弊,呂某、阮某、鐘某介紹學生給蘭某組織作弊,被長汀縣檢察院以駕考作弊罪提起公訴,被告人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吳某、呂某、阮某、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至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七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上述人員還被判處時間不等的職業禁止,禁止在相關期限內從事駕考培訓工作。 自2023年到2024年,被告人蘭某多次使用微型耳麥、攝像頭等作弊器材,組織考生在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中作弊,考生在參加考試時,蘭某通過考生身上攜帶的攝像頭接收考場內電腦上的考試題目,再通過對講機將答案告訴考生。被告人吳某與蘭某合謀實施上述犯罪行為,被告人呂某、阮某、鐘某身為駕校教練,介紹學員給被告人蘭某,并由蘭某組織考試作弊。 檢察官提醒:駕考作弊不僅是對自身能力的否定,更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情節嚴重的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弊考生也會被取消相應成績并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參加考試。駕考是一項關乎公共安全的重要考試,其公平性和嚴肅性不容破壞。考生應以誠信為本,通過自身努力掌握駕駛技能,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