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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阮某某因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24年4月13日,永定區培豐鎮村民阮某某到寨背爐大科山上挖筍時,發現一叢野生蘭花,便將蘭花拔出,帶回家中種植,并將采摘蘭花的視頻發到微信朋友圈。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阮某某種植的蘭花植物3盆,共計34株,屬于蘭科蘭屬建蘭。建蘭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阮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344條,應當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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