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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輕松的“代領快遞”兼職,實則為電信詐騙團伙洗錢的關鍵一環,這起以快遞包裹轉移百萬黃金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經由廈門市集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近日,法院判處被告人胥某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2024年10月,胥某經朋友介紹,加入日薪500元起步的“代取快遞”兼職。胥某通過一款特殊通訊軟件與“上家”聯系,按指令陸續到快遞站領取多個包裹,其中包括幾件裝有金條的“黃金快遞”。胥某明知“黃金快遞”可能是違法犯罪所得,仍將包裹拍照上傳,后根據“上家”發的定位,將包裹拋投至指定草叢中。經查,這些黃金系上游網絡詐騙犯罪所得。 集美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胥某明知是違法犯罪所得,為謀利幫助他人轉移價值130萬余元的黃金2000余克,情節嚴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該案經由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新型網絡犯罪往往將轉移贓物環節外包,以高額報酬引誘普通人參與。凡涉及“代收不明包裹”“異常拋投物品”等行為,務必提高警惕,切莫因小利成為犯罪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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