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有“土銃辟邪”這種迷信說法,曹某深信不疑,將土銃私藏于家中,不僅沒有獲得“庇佑”,反而被刑事處罰。近日,浦城縣檢察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曹某提起公訴,縣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經查,曹某在浦城某村莊經營著一家養豬場,因養豬場地處偏僻且附近有許多墳墓,曹某迷信土銃能辟邪,便將一把土銃放于宿舍中。2024年12月,當地公安機關在檢查中發現該情況。到案后,曹某也如實供述其違法行為。 經鑒定,曹某持有的土銃系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類型。而曹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槍支彈藥屬于國家嚴格管控物品,未經許可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私藏槍支均屬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持有槍支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和社會隱患,廣大群眾切莫非法持槍,觸犯法律紅線。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