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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跨市找到被執行人鄭某,并對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有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鄭某與曾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鄭某應償還曾某借款本金15144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鄭某一直未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按規定向鄭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然而,經法院多次傳喚,鄭某仍未向法院報告財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程序陷入僵局。 日前,寧化法院接到曾某電話,稱其發現鄭某下落。執行法官隨即出動,驅車百里直奔建甌市,在鄭某經營的菜攤上找到鄭某,并將其拘傳回法院。同時,法官組織曾某到法院與鄭某溝通,因雙方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且鄭某態度強硬,仍沒有還款的意愿,執行法官遂對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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