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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通過細致調解與創新舉措,化解一起因撫養權變更與撫養費拖欠引發的復合型糾紛,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又讓離異父母重拾理解與信任。 2019年,陳某與何某協議離婚,約定女兒美美(化名)由母親何某撫養,父親陳某不承擔撫養費。2023年,何某因經營的理發店經營困難,收入減少,難以獨自負擔女兒的生活和教育開支,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陳某支付撫養費。法院判決陳某自2023年2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初期執行順利,但2024年起,陳某以疑慮資金用途為由拖欠撫養費達1.6萬元,并于2025年以“家庭暴力”“居住環境差”為由訴請變更撫養權。 為查明真相,法院委托某社工機構進行社會調查。社工走訪發現,何某雖經濟拮據,但始終盡心照顧女兒,美美與母親感情深厚,學業穩定;所謂的“家庭暴力”實為何某因學業問題對女兒的偶爾嚴厲管教,并未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暴力行為。調查結果顯示,維持現有撫養關系更有利于孩子成長,若貿然改變生活與學習環境,可能對孩子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 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陳某的抵觸情緒源于離異夫妻的信任危機。為徹底化解矛盾,法官適機運用“背對背”與“面對面”調解方式,一方面,向陳某釋明撫養費支付的法定義務;另一方面,引導何某理解陳某對資金透明度的合理關切,并提出創新方案:設立美美專屬賬戶,專項用于教育、醫療等必要支出,何某使用資金需提前告知陳某并留存憑證。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陳某自愿撤回變更撫養權申請,何某同意撫養費通過專屬賬戶管理;拖欠的撫養費當場履行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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