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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編造代購謊言行詐騙之實的案件,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24年7月,陳某在微信群看到網友唐某發布的代購筆記本電腦的任務后,在自己無代購渠道的情況下,謊稱可以幫忙唐某代購。唐某欲通過支付寶轉賬代購費用,但因陳某提供的支付寶賬號異常,未轉賬成功。2024年9月上旬,唐某再次發布代購蘋果15pro手機的任務。陳某看到后又謊稱可以代購,騙取轉賬代購費用6399元。陳某收到轉賬后立即將唐某拉黑并將錢用于個人還債。 陳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荔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陳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6399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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