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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務送到“家”門口 ——莆田秀嶼法院南日法庭打造海島法庭服務樣板 今年以來,莆田秀嶼法院南日法庭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目標,積極探索推進“立審執一體化”改革,通過系統整合司法資源、創新辦案模式,將司法服務觸角延伸至海島群眾“家門口”,實現權益兌現“加速度”。 南日島面積約52平方公里,部分島民分散在周邊的幾個島上,出行較為不便。 針對海島地域特殊、群眾分散等難題,南日法庭構建“3+3+2”審執融合團隊,由3名黨員法官、3名書記員、2名協警協同負責南日島的案件立案、調解、審判、執行等全流程工作。團隊扎根海島、熟悉民情,通過“源頭調、快速立、高效審、強力執”,將司法效能切實轉化為群眾獲得感。 “執行難”一直是群眾訴訟過程中的痛點,南日法庭打破“審執分離”的傳統壁壘,不斷完善立審執銜接配合,形成一站式閉環辦案新模式。 在審判階段前置執行思維,對裁判文書可執行性進行評估,將履行要素嵌入審判各環節,最大限度減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對督促履行未果的申請執行案件,在登記立案的同時開展網絡查控、線下調查、財產處置等,大幅縮短案件節點流轉時間。積極開辟民生案件“三優先”綠色執行通道,做好優先接待、優先執行、優先兌付執行款,及時兌現島民勝訴權益。 創新推行“保全前置+調解促執”模式,在立案階段通過凍結賬戶、查封財產等強制措施,倒逼被告主動履約。 在一起鮑魚苗交易糾紛中,陳某要求張某在約定期限內交付鮑魚苗或返還貨款。多次催促無果后,陳某焦急地來到法庭,表示擔心起訴后對方故意轉移財產。立案人員隨即告知其財產保全制度,陳某詳細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后,立案時即申請財產保全,法庭當即凍結張某支付寶賬戶。后張某主動與法庭聯系,希望法官組織調解。經多次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訴訟和執行成本。 南日法庭根據島民的生產作息習慣,結合干警住島工作優勢,針對個案制定精細化的執行方案,通過錯時執行,有效破解“人難尋、物難查”難題。 申請人王某曾多次向法庭反映:“李某常年出海根本盯不住,你們上班他出工,你們下班他到家,我把錢借給他十來年了,一直沒還!”經過縝密摸排后,法庭干警抓住漁船出海前的關鍵窗口期,于當天清晨6點突擊行動,成功將正要出門的李某攔截,并當場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最終,李某家屬代為支付執行款1.5萬元,案件圓滿執結。 鄭某因交通肇事致郭某殘疾,但鄭某一直采取抗拒、規避執行行為,因海島交通不便法院執行常撲空。后法庭接到線索得知其在南日鎮市場附近活動,法官便帶上法庭工作人員直奔南日鎮市場,對鄭某進行15日拘留。 “司法的溫度不僅在于公正判決,更在于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權益落地。”南日法庭庭長李慜表示,今后將繼續走深做實“立審執一體化”,用足多元調解、執行威懾等手段,把“紙上權利”變為群眾手中的“真金白銀”,為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提供可復制的“南日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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