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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畸形婚姻終于走到頭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聯動多部門助遭家暴智力殘疾女子脫困 紫色的淤青、褪黃的木頭沙發、蜷曲在沙發上的瘦小婦女……一張張用紅色塑料袋包裹的照片,記錄著一場畸形婚姻背后持續20多年的隱痛。 “我女兒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晚上逼她睡沙發……我女兒一定要離婚!”2024年寒冬的一天,福州長樂某鎮政府接待了滿眼淚水的母親陳某。從她提供的相關診斷書顯示,其女兒李某系智力一級殘疾。 今年1月,長樂法院收到基層單位反饋的矛盾糾紛線索:重度智力殘疾女子李某長期遭受家暴,卻無法自主表達訴求,其母欲幫助其離婚,可施暴丈夫謝某拒絕離婚。經研判,法院認為該糾紛涉及殘疾婦女權益保護,且李某無法自主表達意愿,有必要提前予以介入,妥善化解矛盾。 長樂法院干警依托基層治理單位法官工作室,為基層干部分析法律關系,闡明法律救濟路徑,提示法律風險,指導做通謝某的思想工作,動員雙方暫時分居,并引導陳某申請法律援助。 經法院釋明、有關單位引導,陳某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請宣告李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為此,法院開辟涉殘綠色通道,第一時間立案受理并邀請鑒定機構專程上門鑒定,隨后根據鑒定結論依法作出判決,宣告李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陳某為監護人。上述全程用時不到5天,謝某對法院指定陳某為李某監護人無異議。 今年3月,陳某代理李某起訴至長樂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立案后,依托“低收入人口家庭婚姻家事案件訴非聯動協同機制”,第一時間向區民政局、殘聯通報立案信息,了解李某的殘疾等級、申請低保、困難幫扶等情況,并制定個性化解、幫扶方案,委托專門人員對該案先行調解。經調解員與雙方多次溝通,謝某同意離婚。 該案審理過程中,考慮到李某離婚后的生活保障問題,法院干警多次與區民政局、殘聯溝通,評估當事人離婚后生活能力。了解到民政局已為李某提供低保幫扶,現已被安置到殘聯安排的殘疾人托養機構,確認李某生活有所保障,法院遂按照當事人要求,發給雙方離婚判決書。 該案審結后,為了解李某現狀,法院干警又聯合區民政局、殘聯干部回訪托養機構,了解李某的安置情況,確認李某狀況良好、未發生二次傷害。在回訪李某老家時,李某的鄰居感慨道:“以前李某每天獨自在祠堂邊呆坐,一坐一天,飯都不會吃,現在終于有人能好好照顧她了……” 低收入人口家庭婚姻家事案件訴非聯動協同機制,折射出法院、民政局、殘聯三方共同探索實踐為民辦實事的初心。長樂法院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新舉措、機制,及時保障民生權益,踐行司法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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