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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海滄大隊在廈門西高速口查獲一起網約車違規營運案件?!?0后”駕駛員林某因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且通過線下巡游攬客載客,被依法立案調查,面臨兩項行政處罰。 5月13日上午,執法人員在對一輛閩D牌照小轎車檢查時發現,該車搭載4名乘客從漳州平和前往廈門高崎機場,但無線上訂單。林某承認,此次行程為私下包車,并計劃到達后收取車費。進一步核查顯示,林某雖駕駛網約車,但未取得從業資格證。其駕駛證僅滿2年,未滿足《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中“3年以上駕齡”的硬性要求。 林某的行為涉嫌兩項違法:一是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從事營運,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二是線下巡游攬客,違反巡游車管理規定,將面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目前案件已進入調查程序。 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對林某進行勸導,強調從業資格證對安全營運和市場秩序的重要性,并建議其待條件符合后再申領證件。林某表示將吸取教訓,未來合規考取資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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