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日前,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翔安大隊在國道324線馬巷段巡查時,發現某企業擅自通過軟管向公路邊溝排放泥漿水,導致排水功能受損。目前,涉事企業已被責令停工整改,并面臨最高5000元的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廈門某公司為趕工期,在吸污車未到位的情況下,違規使用軟管將頂管施工產生的泥漿水排入公路邊溝,造成邊溝部分堵塞。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六條關于“禁止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的規定。現場負責人陳某承認因原定吸污車臨時爽約而心存僥幸排污。 執法部門當場責令企業停工,并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清理污染物。目前,涉事企業已安排人員沖洗邊溝,并承諾后續規范作業。依據《公路法》相關規定,翔安大隊已立案調查,企業最高將面臨5000元罰款。 交通執法部門強調,公路邊溝是排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違規排污不僅影響公路安全,雨季還可能引發路面積水,威脅通行安全。此次事件為施工企業敲響警鐘,需嚴格遵守法規,杜絕類似行為。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