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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3月24日,經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田某某、沈某某因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2年9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2020年開始,田某某、沈某某倆人租賃香港某服務器,搭建多個未備案的體育新聞、賽事直播網站,通過 QQ、“紙飛機”等聊天軟件聯系,將網站租賃給“雨燕直播”“山貓直播”等直播平臺。在知曉上述平臺直播間為網絡賭博平臺引流后,為牟取利益,倆被告人放任不管,并以虛擬幣 USDT(泰達幣)收取直播廣告費。2024年10月24日,案發后,倆被告人主動退繳了出售網站和為網絡賭博平臺引流獲取的直播廣告費共計985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田某某、沈某某搭建多個未備案的網站,租賃給為網絡賭博平臺引流的直播間,為網絡賭博提供通訊傳輸通道,非法獲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刑法》第303條第2款,應當以開設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采納了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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