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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引入生態技術調查官制度,聯合區公安局、檢察院開展“金豆回家”活動,將一起生態案件中被告人非法挖掘的金豆移植回歸大自然。 此前,荔城法院審結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案件中,被告人林某某在明知金豆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的情況下,仍多次非法挖掘多株金豆,并將其帶回自己家中種植。案發后,公安民警在林某某家中扣押金豆。經鑒定,上述金豆植物均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金豆、均為天然起源,價值合計2400元。荔城法院以林某某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 為妥善處理被扣押的金豆,荔城法院首次引入生態技術調查官制度,邀請市農業農村局正高級農藝師原瑞芬作為生態技術調查官參與此案訴訟,填補法官在生態技術領域的“知識盲區”,打通生態修復的難點堵點。 為確保金豆種植的科學性及后續修復的可行性,生態技術調查官與承辦法官多次前往現場查看、評估種植環境,在閱卷和實地技術調查后,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探討金豆的最佳安置方案,最終決定將這批金豆種植于荔城區生態司法保護聯勤工作站附近。 5月20日下午,荔城法院聯合區公安局、檢察院等單位共同開展“金豆回家”活動,將這批金豆妥善移植、送歸自然。活動現場,在生態技術調查官的專業指導下,各部門代表認真有序地進行挖坑、放苗、培土、澆水等步驟,順利將涉案金豆復種。后續,有關部門將指派專人看護、定期跟進,推動實現生態修復的精準實施和閉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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