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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經寧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因犯賭博罪被寧化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15日,并處罰金4000元。 今年1月5日14時許,張某以營利為目的,組織黃某、曾某等10多人在寧化縣翠江鎮某店鋪二樓大廳,利用撲克牌和骰子聚眾賭博,當日15時50分被寧化縣公安局查處,現場查獲賭資61240元。 該案移送寧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考慮到該案作案時間短、涉案人員少、犯罪金額小、辦理難度不大,且張某自偵查階段起認罪認罰,于是采用輕罪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堅持“簡程序、重質量”原則,在4天內完成受案、相關權利義務告知、訊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審查、起訴送案程序,高效率促進案件高質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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