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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2017年,我參加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那前后幾年是我人生中最勤奮的時光,外出就餐似乎都是對時間的浪費,看一場電影則感覺內心非常的慚愧。在這種全情投入的學習狀態下,不僅完成了繁重的本職工作,還輕松通過司法考試。這之后,司法考試調整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我曾在福州市參加法考督考,從清晨開始檢查考場設置、網絡設施、電力供應、周邊環境及保密措施,確保“千人考場”的秩序井然,直到深夜,我們還要檢查第二天考場的清理和封閉工作,親身體驗了法考這臺龐大機器的無縫銜接。作為其中的一顆螺絲釘,我深刻感受到法考這項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才的全新制度的規范、科學、嚴謹與嚴肅。 由姜海濤先生領銜,匯集司法部相關部門專家學者開展法考制度研究的多年成果,和從事考試管理與考務管理的心得體會,經過數年精心打磨,終成《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研究》這一鴻篇巨作。本書扎根中國國情和法律職業隊伍建設的實際,以制度建設為線索,以頂層設計者的視角,將歷史與現實有機結合,審視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深厚底蘊;以法學家的筆觸,將法考制度與法治人才培養、法治社會建設相結合,勾勒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有效創新的清晰脈絡和深邃的法治文化圖景。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研究》共26多萬字,分二十章節深入研究了中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制度的發展歷程和實施效果,系統闡釋了我國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的考試管理與考試組織各項規范要求,并分析了構建培養選拔和職業訓練“一體化”法治人才養成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者提出了完善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模式、制定法律職業勝任能力標準、建立法律職業統一培訓制度、推動構建法學教育、資格考試與職前培訓統一的法治人才培養選拔管理體制等多項建議,既保證理論深度,又兼顧實踐廣度,為我們理解這一制度提供了寶貴的智識資源。 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中,“統一”是本書重點闡述和創新的要點之一。以往的各類法律職業相關考試,如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等不同法律職業的考試,存在組織部門不同、性質不同、標準不同、門檻不同等問題,導致標準各異、內容分散,難以體現共同職業標準。作者提出,理解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統一”是關鍵。首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由三個統一構成。一是報考學歷專業條件統一,除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外,報考法考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3年;二是法律職業資格準入,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三是法律職業能力養成,必須完成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其次,考試組織管理統一。根據有關規定,司法部統一負責指導、管理、監督全國法考組織實施和業務工作。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局牽頭具體負責法考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制定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第三,應當從事法律職業的九類人員都必須參加法考并取得資格。無論是擔任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從事律師執業、擔任公證員、仲裁員(法律類),還是在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都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第四,考試內容統一,考試涵蓋法學基礎理論、各部門法以及法律職業道德等全部內容,形成了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統領,以法學教育的核心課程和司法機關的業務需求為測試基礎的完備體系。最后,考試標準統一,除享受放寬政策地區外,從命題、評分到合格線的劃定等各個環節都有統一的規范,保證了考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這一統一的考試標準為不同地區、不同教育背景的考生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有利于選拔出真正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優秀人才。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作為實施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制度設計,同時也是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研究》的核心創新之處在于多方面分析探討和研究論證,提出要努力構建“一體化”培養選拔法律職業人才養成機制,推動法律職業人才培養選拔與法律職業用人制度緊密銜接、良性互動。 我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目的在于服務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考試應當遵循人才形成的規律。作者指出,過去我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存在法學教育、資格考試與職前培訓相互脫節的問題,這種脫節導致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缺乏系統性和連貫性。建立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通過整合法學教育、資格考試與法律職業職前培訓,推動形成統一的法學教育培養、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選拔、統一的法律職業人員職前培訓三個環節相配套的有機統一的法治人才培養體系。這一機制的實施,將有利于法律職業人員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職業操守、專業精神以及對法律職業的認同感,有利于構建高素養的中國特色法律職業共同體。 作者對“中國特色法律職業共同體”內涵的創新解讀是多維度的。傳統觀念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要關注考生對法律知識的記憶和理解。本書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職業共同體應包含更多要素,主要包括:堅定的政治素養,法律職業者應具有依憲法法律辦事的理念,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與利益;廣博的知識素養,接受系統的法學教育培養,具備扎實的法學知識功底,能夠運用法律原理和法律規定,正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良好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不僅通曉法律知識和原理,具有精深的法律素養,還應具備與法律理念、法律思維、法律價值判斷相關的人文知識、創新精神、社會責任和家國情懷;獨特的專業素養,具備堅定的法治信仰,恪守專業的法治精神,具備獨特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實踐能力;公正的倫理素養,具有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 作者將制度研究置于多學科交叉融合的理論視野下,借鑒教育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理論,從法律職業、人才培養、考試制度、組織管理等角度深入剖析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拓展了研究的深度與廣度,為該領域理論發展注入了新活力。本書作為國內第一部我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創新性的理論觀點,從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資格銜接理論,到法律職業共同體構建與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制度理論等,打破了以往研究的碎片化局限。作者廣泛選取樣本,深度對比借鑒,通過對比普遍法系、大陸法系國家在法律人才培養、選拔、評價等方面的差異,為我國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優化提供了豐富的參考藍本,凸顯了研究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作者在闡述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時,多次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基本法治原則,強調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等人才要求,體現了開放包容的法治文化態度。 作者在論及各項制度時,都對涉及的要素進行細致入微的分析,確保讀者能循序漸進地掌握各方面的要求。本書各部分內容緊密相連,前一章節為后一章節鋪墊,后一章節在前一章節的基礎上進行深化與拓展,邏輯連貫、層層遞進、環環相扣,形成一個閉環的完整的知識體系,便于讀者能夠全面、深入地理解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全貌。 總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研究》以其扎實的理論基礎、開闊的國際視野和務實的實踐探索,填補了相關研究的空白,為我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創新與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與實踐指導。期待我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能夠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土壤中不斷生根發芽,茁壯成長,為法治建設提供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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