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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以司法建議賦能基層社會治理—— 將“問題清單”轉化為“幸福清單” 司法建議作為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方式,恰似一枚枚精準的“棋子”,在社會治理的“棋局”中落子有聲,發揮著“四兩撥千斤”的關鍵作用。近年來,福鼎市人民法院立足審判職能,有效發揮法治力量在引導和疏導端的作用,深入研判審判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聚焦環境保護、金融風險、群眾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通過“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智慧,將司法建議轉化為社會治理“良方”。 福鼎法院聯合多家單位舉辦司法建議落實座談會 “司法建議既是風險預警哨,更是社會治理的探照燈。”福鼎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黃錦清表示,要通過“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實踐,把矛盾化解在早、風險處置在小,讓“小建議”撬動“大治理”。 靶向施策 根治行業沉疴 “全面取締掛靠模式,加強送氣人員培訓!”“落實‘一瓶一碼’,推進掃碼充裝!”3月11日,福鼎法院會議室里,一場關于燃氣安全的座談會正在舉行。寧德市燃氣服務中心、多部門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桌而坐,圍繞燃氣安全監管問題各抒己見。而這場深入研討,正是源于兩年前一起慘痛的燃氣爆燃事故。 福鼎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黃錦清(左三)帶隊走訪燃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水粉店,電工王某某剛拉開卷簾門就遭遇了人生至暗時刻——不足10秒的工夫,店里泄漏的液化氣突然爆燃,沖天火光瞬間吞噬了這個年輕人。經診斷,王某某全身90%以上燒傷,司法鑒定顯示其需接受終身護理。 事故發生后,福鼎市政府迅速成立協調工作組展開調查。而最終的調查報告卻揭開了一個令人心驚的事實:此次事故系因業主用氣后未關閉閥門,液化氣鋼瓶燃氣軟管未緊固脫落,導致大量液化氣泄漏發生爆燃,安裝燃氣的送氣人員不僅無證上崗,還違規安裝可調式減壓閥。瓶裝液化氣市場安全亂象由此浮出水面。 “每一個案件背后映射的,都可能是潛在的行業隱患。”在審理王某某與14名被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時,承辦法官經調研發現,福鼎市共有5家液化氣經營企業、130名送氣人員,其中33名送氣人員皆無從業資質,“掛靠”經營、私下轉讓經營權等隱患叢生。 “燃氣安全關乎千家萬戶,必須從源頭阻斷風險!”福鼎法院立即啟動司法建議工作機制,向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發出“六劑猛藥”——從液化氣鋼瓶“一瓶一碼”溯源到送氣人員動態監管,從用戶實名配送到跨部門聯合執法,直指行業沉疴。 司法建議書猶如投入深潭的石塊,激起了層層改革漣漪。福鼎市城管局牽頭開展“黑氣點”整治,遠程監控5家儲配站、規范配送車輛;市場監督管理局嚴管充裝環節,查處氣瓶充裝違法違規行為4起,并建成追溯平臺;多部門聯動加強對送氣從業人員資質的監管與安全技能培訓……如今的福鼎,市民掃碼可查鋼瓶流向,送氣人員“亮證服務”已成常態。 司法建議的“療效”不止于個案。在3月11日的座談會上,新的治理共識正在形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表示將“上新”氣瓶“電子身份證”掃碼充裝系統,檢察機關提出公益訴訟監督方案,燃氣企業承諾全面取締掛靠模式。“我們將實行‘隨灶檢查’機制,做到每瓶燃氣都有安全檔案。”寧德市燃氣服務中心主任黃銳生的表態,預示著數字化監管時代的到來。 一次主動作為,一紙司法建議,不僅穿透個案迷霧破解行業沉疴,更讓民生關切在法治實踐中落地生根。 精準發力 守護民生底線 福鼎,這座因海而生、依海而興的城市,海洋經濟蓬勃發展,海鮮貿易成為當地經濟的重要支柱。然而,一種看似普通的海鮮——織紋螺,卻悄然成為群眾舌尖上的隱患。 2020年至2021年間,從事海上作業的林某某3次將捕獲的織紋螺銷售給林某龍,共計約150公斤,銷售額為5488元。本以為只是普通的交易,不想卻觸犯了法律紅線。 福鼎法院干警到農貿市場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宣傳活動 “我知道麥螺有毒,但我不知道麥螺就是織紋螺。”直至站在被告人席上時,林某某的庭審陳述仍帶著懵懂與懊悔。可這簡單話語的背后,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監管的盲區,以及部分從業者法律意識的淡薄。 “織紋螺含有的河豚毒素尚無解毒劑,僅0.5毫克即可致命,國家早已明令禁止銷售。由于其形態與普通螺類相似,不僅漁民容易誤捕,消費者更難以辨別,是潛伏在漁市攤位的‘隱形殺手’。”該院承辦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發現,不少沿海居民對織紋螺的危害性認知不足,部分農貿市場的商販仍存在僥幸心理。 福鼎法院開展“移風易俗樹新風”宣傳活動 如何以司法之力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福鼎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該案件為切入點,向福鼎市食安辦制發司法建議書,建議開展專項排查和科普宣傳,在碼頭、市場等重點場所筑牢防線。市食安辦迅速響應,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洋漁業局開展“織紋螺清零行動”:每周3天派專人入駐農貿市場巡查,制作宣傳海報2000多份,通過融媒體發布消費警示,還在沿海村鎮開展“流動普法課堂”。 這場“從法庭到菜籃”的舌尖保衛戰,收獲了顯著戰果:2024年以來,福鼎市農貿市場未發現織紋螺銷售。“現在看到織紋螺就知道要報警,這東西碰不得!”前岐鎮漁民老陳的話,道出了全民參與的治理成效。 福鼎法院太姥山法庭青年文明號干警進社區開展反邪教普法宣傳活動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近年來,福鼎法院切實發揮司法引領作用,聚焦地方中心工作和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因案因類發出涉及環境保護、金融風險、群眾生活等多個領域的司法建議。為確保司法建議的精準性和權威性,該院嚴把質量關口,規范內部審簽程序,推行審判人員、庭室負責人、分管院領導“三級把關”制度,對綜合類司法建議實行審委會研究機制,從格式規范到措施可行性層層審核。2024年,該院共發出司法建議29份,其中綜合類建議3份,全年司法建議反饋率與采納率均達100%,“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輻射效應正在不斷顯現。 協同聯動 破解治理難題 昔日,站在太姥山鎮東埕村高處遠望,政府儲備地塊上雜亂無章,各色帳篷、貨箱隨意搭建堆放,像一塊塊補丁拼湊在土地上,不僅破壞村容村貌,更暗藏安全隱患。如今,這里視野開闊,平整的土地在陽光下煥發生機。這番蛻變,源于一場針對基層“兩違”問題的有力整治。 2024年9月19日,潘某與王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搭蓋在政府已征地塊上的帳篷及圈占地塊出租,月租1000元,租期1年,并一次性付款。然而,因該地塊早已被政府征收,王某難以實現合同目的,遂起訴至福鼎法院,請求撤銷合同并返還租金。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周邊居民跟風圈地現象頻發。“多數違法者對法律法規一知半解,認為搭蓋帳篷、堆置貨箱等行為不算違建,憑借樸素的先占觀念和從眾心理擅自處置地塊,將政府儲備地塊視為‘私人領地’。”承辦法官說,這場看似普通的租賃合同糾紛,實則敲響了鄉村基層治理的警鐘——若僅就個案進行裁決,無異于揚湯止沸,無法從根本上遏制類似違法行為的滋生蔓延。要從源頭上減少此類糾紛,必須打出“法理震懾”與“制度預防”的組合拳。 于是,承辦法官嚴肅告知潘某其占地行為屬于“兩違”整治范疇,擅自搭建帳篷圈占政府已征地塊,嚴重觸碰法律紅線;更犀利指出,將違法圈占的地塊及附著物出租,從法律層面屬于自始無效的民事行為。在法官抽絲剝繭地闡釋下,潘某終于認清自身行為的違法本質,主動接受調解方案。 與此同時,司法智慧向基層治理延伸。福鼎法院迅速向東埕村村委會發出司法建議書,直擊病灶開出“藥方”:一方面要加強法治宣傳,糾正“搭帳篷不算違建”的認知誤區;另一方面要建立網格化巡查機制,對違建行為早發現、早處置,讓政府儲備地塊真正回歸公共屬性。 在法院的指導下,東埕村委迅速行動,聯合城管部門清除20多個違規貨箱,并以潘某案為典型案例開展現場普法,剛柔并濟妥善化解居民抵觸情緒,有效降低了治理難度與治理成本。 福鼎法院聯合各部門調解一起物業糾紛 司法實踐要見微知著,更要深挖病灶。近年來,福鼎法院聚焦矛盾多發高發案件,以“麻雀解剖”式的司法實踐精準鎖定基礎治理難題,在化解表層糾紛的同時清除深層隱患。該院持續深化府院聯動機制,通過建立司法建議落實跟蹤機制,主動與相關部門對接,定期回訪、實地調研,確保司法建議落地生根。針對案件辦理中發現的共性治理難題,主動對接自然資源、城管、住建等職能部門及屬地鄉鎮,以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形式,協同開展超標電動車安全隱患排查、建設工程施工亂象治理等專項整治行動。同時,該院對發出的司法建議實行“清單化+責任制”動態管理,組建由法官、調解員、網格員組成的跟蹤專班,通過實地回訪、成效評估、法律指導等方式,推動被建議單位整改成果,實現從“辦理建議”到“建章立制”的治理效能轉化,以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確保基層治理難題“件件有回音、事事見成效”。 “司法建議不是一紙文書,而是撬動社會治理的‘支點’。下一步,我們將以‘如我在訴’的司法自覺延伸審判職能,通過司法建議的‘靶向治療’推動基層治理的‘系統升級’,讓法治力量成為護航美麗鄉村建設的源頭活水,實現司法裁判法律效果與社會治理效能的雙向奔赴。”福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杏良的話語擲地有聲。 (本版圖片均由福鼎市人民法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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