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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閩侯法院聯合閩侯縣公安局、閩侯縣文體旅局、南通鎮人民政府、十八重溪管理委員會、福建理工大學,以及福建省登山協會山地救援隊在十八重溪風景名勝區開展“法護山海 添美榕城”主題活動。 活動伊始,閩侯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許偉功宣讀《司法保護令》。該保護令首次針對十八重溪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內的“違規野游”行為劃定司法紅線,明確禁止未經審批的野外露營、破壞植被地貌等行為,倡導文明旅游、維護水質清潔、保護野生動植物,為十八重溪生態環境加筑“司法防護網”。 隨后,閩侯法院、閩侯公安局、閩侯文體旅局、南通鎮政府、十八重溪管理委員會、福建理工大學代表共同簽署《十八重溪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黨建共建協議書》,通過搭建共建平臺,充分發揮各單位職能優勢,推動生態規劃、司法審判、保護管理深度融合。與會領導分別為福建理工大學志愿者團隊、福建省登山協會山地救援隊授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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