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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破案神速,電動車‘秒回’——致敬‘閃電俠’民警!”近日,肖女士在找回電動車后給福州市公安局東街派出所送了兩面錦旗,還發了一條朋友圈長文稱贊民警。 5月21日15時許,肖女士騎著電動車到旗汛口辦事時,將電動車停放在路邊。22時許,辦完事的肖女士要去騎車時,發現電動車不見了。肖女士左找右找沒找到,便撥打過110向警方求助。 當晚,東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介入調查。由于肖女士已經回家,人不在現場,民警就先行詢問了肖女士電動車的情況、停放地點等,并冒雨前往尋找。但是,民警找了一圈后也沒有發現。到底是被盜,還是遺忘了停放地點?當民警再次與肖女士聯系,因肖女士手機沒電,已經關機。 5月22日早上,民警再次與肖女士聯系,希望其能來到現場確認停放地點等有關信息。5月22日下午,東街派出所民警帶著肖女士來到“案發現場”,原來,由于肖女士不熟悉道路情況,一開始報錯了電動車停放位置。根據重新確認的地點,民警繼續開調查尋找。經過排查,在距離電動車停放位置約70米遠的角落里找到了肖女士的電動車。 經了解,因肖女士原來的停放位置非電動車停車位,被工作人員移到了別處。至此,肖女士電動車“被盜”案“告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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